会议现场
副市长徐一心汇报并讲话
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预算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对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的预算法制意识,进一步规范政府预算收支行为,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预算执行、调整的严肃性,严格预算约束,促进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
副市长徐一心汇报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刘平,秘书长罗强出席会议。
此次执法检查的对象包括市政府和8个县(区)政府,将重点检查2017年贯彻落实预算法情况,一是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预算;在本级人代会举行时向大会作关于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法定时限(30天前)将初步方案提交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乡、民族乡、镇在人代会举行前,是否采用多种形式,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听取选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三是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是否完整。四是市、县(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是否向本级人代会主席团提出关于总预算草案及上一年总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五是各级预算是否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市、县(区)预算调整、决算是否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预算调整、决算草案是否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六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在批准后20日内政府财政部门是否向社会公开;是否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预算工委 杜亮,雅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