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罗强出席听证会并讲话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城环资委主任杨朝宗主持会议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琼就听证会相关事项作说明
按照《雅安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的安排,由市政府起草的《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
鉴于条例草案中涉及利益关系的较大调整,特别是创制性的针对四类行为设置了禁止性规定和相应的四个行政处罚条款,其可能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为确保该法规草案的可操作性,同时也为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本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按照《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38-365365地方立法听证规则》的相关规定,2018年5月11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有市规建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等职能管理部门、部分水电站、畜禽养殖业主等管理相对人代表及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律师等第三方代表,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地方立法协作基地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等共计三十余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和现实情况,针对条例草案的相关条款,重点围绕四个创建性行政处罚设置的必要性及处罚对象、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可行性发表意见并展开讨论。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将根据此次听证会的情况,组织认真研究,修改完善法规草案。
此次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是我市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召开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