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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6-22】 【字号: 】  【关闭此页

6月20日至21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杨兴品、刘平,秘书长罗强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市长邹瑾宣读了其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作说明,拟任命人员作了任职承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议案,新任命人员和增补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程福德受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和保障雅安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38-365365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接受葛书院辞去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2017年市级预算教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研究处理贯彻落实《四川省禁毒条例》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交的《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议还开展了野生鱼类保护情况专题询问,并现场对接受应询的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李伊林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一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武,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开区负责人,3名市人大代表,2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陈茂瑜、李亚蓉应邀分别列席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代表詹良兵先后应邀列席会议。(办公室,雅安日报)